●从死刑到无期,发生了一些什么?
●7年牢狱生活,魏光前经历了一些什么?
●他怎样看待自己的人生历程?
从死刑到无期,魏光前在走向人生终点前放慢了脚步。至此,除了犯罪事实和其他原因外,从法律上讲,他的两位辩护人发挥了一定作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在长达7年时间内,辩护人前后30次会见魏光前。期间发生过什么?魏光前为何能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魏案的社会意义何在?4月27日,在魏案被兰州市中级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后,记者采访了魏光前的两位辩护人李勇、田国平律师,他们向记者介绍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情况。
●撤销死刑判决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记者(简称记):魏光前从一、二审被判死刑,到死刑复核期间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发生了一些什么情况,为什么会发回重审?这样的结果在你们的预料之中吗?
李勇(下称李):其实,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的结果,当时大大出乎我们预料,但现在回过头看,从法律与事实本身讲,又是预料之中的。
此案从侦查到原审一审,用了3年半之久。在这3年半时间里,我们参与的时间非常有限,从阅卷到开庭只给我们留了7天时间,加上开庭审判,共9天。虽然时间短,但我们对案件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核心问题还是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了。
开完庭后,我们感觉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讲,魏光前不大可能被判死刑。但结果是判了死刑,这可能与当时的大形势有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更在我们预料之中,因为一审判决就已经请示过了。
记:魏光前怎样看待判决结果?
田国平(下称田):一审判决后,我们去会见他。他说:‘我肯定要上诉。’他这个人最大的性格特征就是‘执著’。他给人的感觉是很坚决,很执著。一审判决后,他的精神上没有沮丧、无望的感觉。他当时对我们说:‘我认为,判我个十年左右是恰当的,我认为二审也许能改判。’
我当时对他说,按照当时的各种情况看,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我对他说,老魏,可能性不大,除非有立功表现,才可能改判。
我们对案情多方研究,已经挖掘得很深了。原一审中,我们认为的立功表现法院都没有采纳,二审法院不一定认这个。如果没有新的立功表现,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魏光前不相信,他说:‘我认为,二审还是要认真考虑的。’他写了一份20多页的上诉材料,尽管其中许多观点不一定正确,但这是他的真实想法,我们一个字都未改,就连同他写的材料和我们写的上诉状一同递交上诉。
●生死关头的“立功”表现救他一命?
记:二审在省高院宣判时,我看见他浑身颤抖不停,表现出一种绝望,后来怎样?据说他在关键时刻有检举行为,是这样吗?
田:二审很快有了结局,维持了一审判决。这一次对魏光前震动非常大,当时签判决书时他站都站不稳,差点晕倒。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二审宣判后的第四天,他又通过相关方面找我们,说一定要见到我们,他有话要说。经特许,我们又一次见到他,奇迹再一次在他身上出现--与二审宣判那天大不一样,他又有了信心,灰暗的双眸又恢复些许光亮,像是回光返照。他说:‘田律师,我决定要申诉,还有机会,还有希望。’这一回,他拿出了一份50多页的申诉材料,内容非常多,除了对案情回顾外,还有他要立功的一些新情况。经过几年的法治教育,魏光前也知道现在是申诉(笑)。
由于他的申诉材料情况特殊,案情重大,我们直接将他的申诉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随后,我们又进京把他的申诉材料直接送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至于一些具体情况,我们不能透露,这涉及到秘密。
记:最高院的裁定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可免一死?
李:一个月过去了,没有结果;半年过去了,仍然没有结果。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将近二年。2001年底,我们突然得到通知:最高法院裁定,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兰州市中级法院重审。
这个结果,我们认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事实上讲都是正确的。因为,本案在程序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对于部分犯罪事实,不是说不成立,而是事实不清,从法律上应当推定不成立。最高法院的裁定,与我们的大部分辩护观点是吻合的,应该说最高法院采纳了我们的部分辩护意见。
我们认为,魏的受贿罪成立,但数额不是公诉机关指控的,也不是一、二审法院认定的;第二,在这起共同犯罪中徐光明起了主要作用,尽管魏是一把手,徐光明是他的部下,但从整个案件发展过程来看,好多情况魏事先不知情,很多都是徐把一切安排好才告诉魏光前的。他所起作用比徐光明要小,徐光明应是主犯;第三,给国家造成损失的数额不准,一、二审判决认定给国家造成2.7亿元损失,实际上已经收回来一部分。
●与媒体保持距离成为一大“法宝”?
记:作为执业律师,从本案的结果中有些什么收益?
田:这是一件建国以来甘肃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也是从领导到百姓普遍关注的案件。我们的压力很大,但越是压力大,律师动的脑子越多。社会越关注,我们越要抵消这种关注。此案侦查时间长,卷宗达1米多厚,在短时间内要消化,从生理上都无法适应,我们付出了普通刑事案件无法比拟的劳动,也充分发挥了我们专业知识和技巧的积累。从法律专业来讲,应当说辩护工作是成功的。我们尽可能避免与媒体接触,以免报道与客观事实出现较大距离。
●魏光前还想当一次厂长?
记:几年来,你们与魏有多次接触,像他这样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技术出身的干部,又是全国劳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走到今天,有什么需要告诫人们?有什么教训?
田:魏从小生活很苦,他是靠自己的刻苦努力走出山沟,走上领导岗位的。我们多次接触,发现他是一个非常执着的人,除了二审宣判后他有一段精神跨了,其余时间精神都比较好。他对我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再让我当一次领导,这一切都不可能发生。’他说的是句实话,但也表现出了他自身的不足,也说明在他最辉煌时,在制度上如果能防微杜渐,这一切也许不会发生。他总有一种侥幸心理,其实腐败分子都是一样的。
●魏光前近乎痴呆
记:魏的近况怎么样?
田:奇怪得很,最高法院的裁定下达后,魏光前的状况反而变得差了,他已难以与人交流,身体状况非常差。
记:为什么?
田:我想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他受过高等教育,在看守所接触的都是些混混,他无法与他们交流。从劳模到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同室的人打扑克,但他不与他们同流合“玩”,他自己打。他已经不太会与人交流了。特殊的环境,使他不能与人交流,长期不交流,人的器官就退化了,这是个自然规律。
另外,他本性比较清高,也不愿与人交流。他爱喝五粮液酒。二审宣判前,他一直戴着脚镣,现在再没有戴。
●想要茶叶,两块钱一斤的就行!
记:他现在最关心的是什么?
田:他最关心他的儿子,多次打问儿子的情况。
记:生活上怎样?每天吃砣(一种杂粮主食)吗?
田:他因为身患多种疾病,正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生活上还可以,吃的全是细粮,还能吃到肉。前天我们去看他时,他说希望家属能给送一点茶叶。我问他送什么样的茶叶?他说送最便宜的,两块钱一斤的就行。
●腐败,企业家的素质并非主因
记:从社会角度看,有什么要告诫的吗?
李:魏案回答了许多问题。他周围关系比较密切的20多个人都腐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在某些环境中不但有产生腐败的土壤,而且‘营养’丰富,加速了腐败。
记:无论从甘肃看还是从全国看,企业家何以屡屡出现违纪犯法、晚节不保的“五十八九岁现象”?而且问题不发生在民营企业家身上,只发生于国有企业家?
李:从连铝一个厂看,是一批人变坏;从全国看则是一大批。注意是“变”,为什么要变,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有外部条件,鸡蛋变成小鸡的温度,二是内在因素,是鸡蛋变的,鹅卵石变不了。“变”的人肯定与他的自身素质有关,但个人素质不是惟一的因素。到了五十八九岁就更加动摇了,不保晚节了。
1988年,中国评选出第一批“优秀企业家”,共20人。可是10年后,依然在企业家岗位的只有4位,其他16人或叛逃,或被毙,或打工,或升官。
贪污腐败的有:武汉的于某,跑到菲律宾以个人的名义注册了50万元的一个厂;北京的全国劳模陈铭,在1993年前后贪污,被枪毙了;周某到欧洲注册钢铁厂未遂……
有类似结局的不光是第一批全国优秀企业家。也是全国劳模的蚌埠烟厂的厂长,提着两箱钱出境,在厦门机场被抓获……
企业家到了60岁就退休了,人一走,茶就凉,退下来以后,有的单位,全套人马都跟着换,另搞一套,谁还认得你。有的看个病,想要个车,对不起,没有。有的连生活都很难维持,可是到商店买东西,谁也不能少交钱 。
搞好国有企业,不是厂长、经理个人的问题,是建立现代企业、建立合理的经营机制的问题。企业家“五十八九岁现象”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在提醒我们下一步该做什么了。体制不变,普遍性的东西就解决不了。如果一个问题重复出现,肯定是规律性的问题;如果一个问题成为“现象”,就是普遍性的问题。企业家的“五十八九岁现象”绝不是简单的一个企业家素质的问题。
●反腐,靠自觉是靠不住的
记:作为辩护律师,有一些什么特殊的感受?
田:时间太长了。7年,司法效率太低。光从时间上来说,对社会,对法治都是打击。
还有一点感触颇深,魏两口子生活比较简朴。他们从山沟里走出,都是学有所成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家的人造革地板是磨破的,布沙发上有破洞,魏光前穿的衣服没有一件高档的,身上穿的一件600多元的夹克,是人送的,算成了受贿。花自己的钱,魏非常心疼。受贿的钱他没有多花,而是一笔笔存入银行,将密码逐一记在一个本子上。这说明,廉洁,靠人的自觉是靠不往的。
本报记者 廖明 郝冬白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