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公示47个品牌的汽车文件内容,3家未修改条款厂商被公开劝谕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南京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西安秦川汽车有限公司因未能对中消协发出的《劝谕改正函》给予反馈,及时纠正其汽车随车文件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被中消协予以公开劝谕。
据了解,针对汽车投诉不断上升的现状,中消协从市场上收集到25个厂家47个品牌的汽车文件请律师和专家论证点评,去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了随车文件中十项与法律法规相悖、显失公平的条款,并向涉及的汽车制造商分别发出《劝谕改正函》,希望认真对待及时纠正。截至目前,共收到企业整改反馈意见复函24件,代表44个汽车品牌。上汽大众、一汽丰田、一汽大众、上海通用、吉利集团、天津夏利、北汽福田、河北中兴等立即修改或删除了随车文件中与法律法规相悖的条款。
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虎介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蒙迪欧”的随车文件未标明出版日期,表示“对于任何说明有所不尽或语意模糊之处,将不负任何责任”,未能承担信息担保责任,产品说明书与消费者所购型号、规格、配置不一致;南京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派力奥”随车文件未标明出版日期,声称“解释权属南京菲亚特”,其《保修及服务手册》特别注明保修服务费不包括没有专门规定的费用和因保修发生的间接费用,如通讯费、停车费等等;西安秦川汽车有限公司“秦川·福莱尔”随车文件未标明出版日期,产品说明书与消费者所购型号、规格、配置不一致,这些都违反了《消费者使用说明总则》的规定。但经多次联系、告知,三家企业至今没有反馈任何意见。中消协将对上述企业实行公开劝谕,希望其认真自查自纠,从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的角度,尽快给消费者一个体现公平原则的答复,切实改进随车文件中存在的不公平内容。
消协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1日止,参与者有机会获得500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昨天,中消协在京正式启动2004年不平等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从即日起到8月1日,向消费者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今年针对的主要领域为:物业服务、短信服务;金融、保险;网上交易及商场、超市(连锁店)服务;装修、家用轿车维修服务;旅游、住宿、餐饮、停车场服务;教育、培训、中介服务(职介、婚介、房介、留学中介);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服务;农用生产资料等。中消协将组织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反映的条款筛选、论证,向社会公布“2004年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结果及点评意见,并从中评出10名“消费者最佳贡献奖”,奖励人民币500元或等值奖品。
凡今年1月1日至7月底以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现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或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均可向当地消协或中消协来信反映,附上相关证明资料,最好提出解决或修改建议,并注明联系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1层中消协点评组,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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