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9日电(记者王凡凡)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许克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将进一步为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提供方便。
继北京、上海等23个城市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之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近日宣布,从今年7月1日开始,可在福建省福州(仅限市区)、厦门、泉州,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等9个城市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届时福州(仅限市区)、厦门、泉州的常住居民,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有效和3个月两次有效两种,每次可在香港或澳门停留7天。开办居民个人赴港澳游的地区,除了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可凭公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凡设区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申办业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县一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作为港澳同胞的重要祖籍地之一,福建目前约有港澳乡亲100万人,每年赴港澳旅游、探亲、商务活动的居民约20万人次。
据介绍,近年来,为方便省内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旅游和开展商务活动,福建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已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审批手续大大简化。这些措施包括:取消每年探亲申请次数限制;放宽探亲时限;放宽企业人员赴港澳地区商务活动的申请条件;简化申请人遗失通行证的补发手续;简化居民再次赴港澳地区的申请手续;进一步放宽申请对象;等等。
许克樵表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近日将正式下发文件,要求福州(仅限市区)、厦门及泉州三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准备接待场所,改善接待环境、购置计算机等办证设备。一些接待场所较小、接待条件较差的将实行整改,保证7月1日能如期顺利地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游业务。
二是在一些申办人数可能较多的城市,如泉州市的晋江、石狮、南安等地,多开设一些服务窗口,配备更多的工作人员,为居民办证提供方便。
三是允许申请赴港澳地区的居民,除申请时必须本人到窗口申请外,领证时可根据申请人意愿提供邮政速递服务,无需本人再到窗口领证。
许克樵同时提醒,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是一项长期制度,为避免因人过多而造成不必要的拥堵,一些不急着赴港澳的民众可考虑错开高峰期,择期另行申办。(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