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铁本事件仅仅理解成一个不合时宜的项目被封杀,或者仅仅看作是中央为遏制投资过热,特别是对各地“大炼钢铁”的不满而采取的权宜之策,也许就忽略了这样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发展样本可以提供的更加深刻的警示意义。
吸取铁本的教训,不是要让各地不发展、慢发展,而是要在加快发展中牢记程序不可轻,法律不可违。
村民:居无定所生活无源
一年前的春天,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的农村兴奋着,沉浸在对“铁本”项目带来的美好憧憬中,在两个多月里,这个村1400多户农民几乎全部被迁了出来。然而一年后的今天,村民们脑海中未来的蓝图轰然倒塌,问题接踵而来:房子拆了,安置他们的公寓楼还没起来,他们得投亲靠友。但是,长期相处却惹出了朋友反目、亲家不亲的事情。
之后大部分农民选择到集镇上租比较便宜的房子住。但问题似乎更大:原来50元/月就可以租到的房子现在要200元,原来0.4元1公斤的青菜现在卖到4元,原来1.3元1公斤的大米现在卖3.2元,原来10万元一套的房子现在20万元也买不到……总之,能涨的都涨了。“土地被铁本糟蹋了,我们以后靠什么生活?”
于是,他们在废弃的货船上用砖瓦盖成屋子,或者在河边自己搭起简易的棚子。他们开始怀念起以前的日子。
补贴准数是什么?
“补贴是给了我们一些的。”但是,对于具体是怎么补贴的,很多农民也不知道。有几个农民找来了一些文件和协议的复印件,看到这些东西他们更糊涂了:“一亩才摊到1.3万多元,而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时候,不是说铁本公司按每亩11.28万元的价格征用土地的吗?还有的钱到哪里去了?”
让农民糊涂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铁本事件”曝光后,他们都收到一份“铁本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的有关政策”和“告知书”,该政策与去年那份协议最主要的变化是,每亩地的平均价格增加到了2.23万元,但这丝毫没有让这些农民高兴起来,反而怨气更大了:“为什么电视上一报道,就多了8000多块钱?究竟有没有个准数,有没有个政策?”
政策其实是有的。在这些协议书和告知书上,都提到一个85号文件,这个文件是常州市2001年5月出台的一个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但是,很少农民看到这个文件。
“不管项目将来怎么处理,我们的生活总要有个保障,总不能靠1万多块钱的征地补偿过一辈子吧。”
村干部:一边躲一边喊冤
“过去农民见了就问什么时候开工,现在却都说我们骗人”,村干部一边躲着村民,一边喊冤。
长江村村委会主任曹纪盛显得有些烦躁:“1400多户,绝大部分都安排好了,这是我们村今年的头等大事。根据现在公寓楼的建设进度,上半年可以安排800多户,年底前再安排600户。说有些农民流离失所,其实有的是因为在亲戚家闹了矛盾,有些是为了省钱。在住进公寓楼前,农民每月都拿到3元/平方米的过渡费,比如,原来住的房子是100平方米,那就可以领到300元/月的补贴,这也不少啊。而且在建的公寓楼,是按照5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给他们的,要按照市场价,1000元/平方米也拿不到啊。”
他感到最冤的还不是这些,“你说我们村里这样做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农民致富吗?项目还没开工的时候,农民见了我就问,到底什么时候开工?当时开会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大家都同意的。现在又都倒过来了,说我们骗人。”
监管部门:“我们也难哪!”
“我们也难哪!”在铁本项目涉及的扬中等地,基层环保和国土部门有人这样叫冤,“这么大的项目,扬中从来没有过啊!”据他们说,为了这个“巨无霸”项目,扬中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市领导挂帅,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都是小组成员。“说我们没有履行职责,其实该做的我们也做了,手续没有下来,他们就动工了,我们也去查了,发了停工通知,还进行了处罚,74万元罚金都已经到账了。后来就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他们说:“市里轰轰烈烈在搞,我们硬着头皮去查,因为我们也知道含糊不得。该使的力基本上都使上了,但不管怎么说,我们确实是查处不力,监管不力。”
常州政府:教训深刻
“性质严重,教训深刻”,这是常州市对“铁本事件”的总体认识。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和省长梁保华昨日表示,铁本项目的问题出在江苏,作为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负责任,同时政府应从铁本事件中总结出三条经验教训:一,发展经济,善待百姓,哪一条都不能缺;二,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解放思想不等于可以乱来,发展民营经济放宽政策不等于不要监管;三,干任何工作都要审时度势,顺应大局。
国务院:叫停仅仅是第一步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铁本事件”通报会上,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算了一笔账:如果项目全部叫停,常州市的损失是50亿元。常州市某些领导很痛心地说,如果停工3个月,这个项目就不可能恢复了。但是,中央政府显然有更为明确的看法。在查处铁本公司的同时,国务院派出了10个检查组,分赴内地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检查和督导,并针对某些行业投资规模过大的情况采取措施,对铁本公司的制裁仅仅是第一步。
评论:程序不可轻 法律不可违
如果把“铁本事件”仅仅理解成一个不合时宜的项目被封杀,或者仅仅看作是中央为遏制投资过热、特别是对各地“大炼钢铁”的不满而采取的权宜之策,也许就忽略了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发展样本可以提供的更加深刻的警示意义。
“铁本事件”的主要问题,是在其项目的启动与进展中,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违规。
比如,“当地政府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法不依,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审批项目,违规拆分审批征用土地,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
比如,“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
还有,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
所有这些,都不仅仅是个“过度投资”的问题,而是违规违法的问题。
法治社会,有一个重要的概念:程序。无论是政府、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事,按照程序办事。无论别人如何违法违规,那不能成为你的参照系;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都无碍你遵纪守法。
吸取铁本的教训,不是要让各地不发展、慢发展,而是要在加快发展中牢记程序不可轻,法律不可违。
《长三角》《经济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