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作饵引蛇出洞,哪知假酒贩子的罚款竟要自己来缴
高淳工商局罚味怎么就那么怪
“受害”个体户引蛇出洞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高淳县城了解情况。魏爱头女士是高淳县个体工商户,在县城开了一家“新龙土特产经营部”,经营烟酒、杂货。她的妹夫徐浩军也在县城天河市场经营酒类生意。据他们介绍,去年,魏爱头委托徐浩军,从南京市长虹路东方大市场“闻子酒饮批发部”老板闻安东处,进了3箱“五粮春”酒,共计36瓶,总货款3060元。
到今年3月26日,这些“五粮春”大多已售出。3月26日,高淳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查出店里剩余的8瓶“五粮春”为假冒产品,当即没收。随后又决定罚款5000元。
魏爱头与妹夫徐浩军说,当初进货时,根本就不知道是假酒。他们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并主动要求配合工商部门到长虹路去查处假酒的进货源头,讨回公道,挽回损失。工商人员却说,高淳县经检大队在长虹路没有执法权限,且长虹路太乱,制假售假者很狡猾,去了也未必能查到。
但高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执法人员提出了一个“引蛇出洞”的计策,叫徐浩军再从长虹路“闻子酒饮批发部”进一些“五粮春”酒并要求送货,如果查出还是假酒,就可处罚。
今年4月初,徐浩军依计行事,到长虹路“闻子酒饮批发部”订购了14083元的多种酒类,其中包括3箱“五粮春”。次日,“闻子酒饮批发部”的一辆卡车把货送到了高淳县天河市场,徐浩军迅速把1箱“五粮春”悄悄送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工商人员当即查出是假酒。赶到市场后又查出另2箱“五粮春”也是假酒。工商人员依法没收了3箱假酒,并扣留了前来送货的“闻子酒饮批发部”的人和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理决定。
难道打假只为了罚款?
引蛇出洞查获假酒立了一功,徐浩军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但几天后,他接到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的通知,要求他立即缴纳7000元。他们一头雾水,到经检大队询问,被告知,“闻子酒饮批发部”只缴纳了3000元罚款,所以,要求徐浩军在3箱假酒之外的货款中提出7000元,充抵对“闻子酒饮批发部”的罚款。徐浩军对此不能接受。他说,他原想以这些货款为条件,向执法部门申请对“闻子酒饮批发部”去年卖给他的3箱假酒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可是,在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多次强令催促下,他最后还是迫于无奈交了7000元。
徐浩军和魏爱头对记者诉说了他们的疑问:高淳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为什么不追查假酒源头?为什么要自己以货款充抵长虹路假酒贩子的罚款?高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此举,到底是为了打假还是为了收罚款?他们还说:“高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此举实际是为长虹路假酒批发贩子催收货款,其中到底有什么名堂?”
高淳工商局未作出明确答复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高淳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看见被没收的一部分假“五粮春”堆在办公室墙角。经检大队工作人员孔新华、芮寿伢说,徐浩军和魏爱头帮助查处长虹路假酒贩子有一定功劳,但是这2人同时也属于售假涉案的当事人。
记者问,为什么不叫“闻子酒饮批发部”直接支付1万元罚款,而要徐浩军缴7000元货款充抵罚款?
孔新华、芮寿伢未明确回答。
记者又问,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为什么没有继续追查长虹路假酒源头?
孔新华、芮寿伢说,工商执法实行的是属地管辖,高淳工商局在长虹路没有执法权,只有把假货销售到高淳他们才有权处理。要想到长虹路追查假酒源头,须向市工商局申请授权。
记者问:“你们向市工商局申请授权了吗?”
孔新华、芮寿伢说没有。
个体户可申请行政复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长虹路东方大市场内的“闻子酒饮批发部”。闻老板说,这次在高淳被工商罚了1万块钱,倒大霉了。记者在店里没发现“五粮春”,便问,前两次卖给高淳人的那种“五粮春”是从哪里进的货?闻老板说:“屁话,从哪进的能告诉你吗?”记者在大市场了解到,“五粮春”的正常市场批发价为每瓶100元左右。而假的“五粮春”每瓶进价为20到30元,有“特殊渠道”进货,很诡秘。
记者昨天下午又联系到南京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冯局长,冯局长说,按照正常的执法原则,高淳工商局应当把案件转交给建邺区工商局,也可向市工商局申请权限,继续追查长虹路的假酒来源。如果高淳的个体工商户对高淳县工商局的处理有意见,可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
上海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聂新鹏律师认为,徐浩军、魏爱头同时也是受骗者,且对查处假酒有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罚。徐魏二人可依法要求长虹路假酒贩子赔偿损失。徐浩军、魏爱头表示,不排除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快报对此继续关注。快报记者 姜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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