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4月29日电(记者柴骥程傅丕毅)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条例、法规,29日对海宁“2·15”特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引咎辞职,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湾镇、五丰村等相关责任人也被严肃处理。
2004年2月15日,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在一所简易草棚内进行“铺堂忏”活动,在草棚门口外焚烧锡纸叠成的“元宝”,因未熄灭的锡纸“元宝”被风吹到草棚西南角,引燃草棚起火成灾。火灾共造成40人死亡。
浙江省委、省政府认为,这起事故也反映了当地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在整治迷信活动场所中,重视阶段性专项清理,忽视经常性管理;二是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对此,当地党政领导分别负有相应责任。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海宁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党内警告处分;同意张仁贵引咎辞职,辞去海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海宁市市长职务。
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时责成海宁市委、市政府对黄湾镇、五丰村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书记宋新华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林海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长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党支部书记平建华党内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村委会主任祝福金党内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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