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沈峰
“五一”假期到来,在网上浏览电子报,有一类报道引起笔者注意。针对长假期间容易出现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假日腐败”现象,各地要求在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如吉林省、南京市玄武区、山东济源、福建泉州等地都先后发出了有关通知。
从报道的情节来看,各地严禁公车私用可谓“动真格”,不仅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并且制定措施,对那些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毋庸讳言,“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对于当地老百姓是个利好消息:减少乃至避免了百姓的“眼怨”;减少了公车私用的腐败问题。然而,透视这种假期严禁公车私用现象,却让我们看到制度建设无奈的一面。
本来公车禁止私用,各地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公车私用也有处罚规定。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公车私用却没有应制度的约束而减少,相反,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子女上(下)学等等,公车私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表现的种种丑态,老百姓看来也司空见惯,甚至对这种现象已经麻木。
日常生活中的公车私用不能禁止,却在“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这种看似很廉政的做法,我以为只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试问,将公车在假期禁用几日,就说明廉洁吗?显然不是,反腐倡廉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艰巨任务,而并非一时之举。而依靠制度建设,加强、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才是反腐倡廉的关键。对于公车私用,我看决非是靠长假禁用几日就能杜绝的。
“五一”假期严禁公车私用,这使人们看到了一些地方近年似曾相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路的翻版。此思路的特点是常常把表象当本质,把偶然当必然,把个别当成整体。
我以为,任这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做法发展下去,那么后果是可怕的。
:“五一”公车私用领导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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