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大邑县委、县政府与4个重点区域中心镇签订了推进城乡一体化责任书,完成目标的乡镇给予重奖,第三年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领导班子集体免职。
据报道,大邑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新文件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在组织人事上对区域中心镇党委书记、镇长,按原管理权限和办法进行管理;其余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镇党委书记提出选配方案。按相关规定,区域中心镇党委、政府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内设机构,合理进行人员配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调动区域中心镇干部,事先应征求所在镇党委的意见。政法、农业、水利、畜牧等县级部门任免或调动派出分支机构负责人,事先应征求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意见。
在考核奖惩上,县委、县政府与区域中心镇党委、政府签订年度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责任书,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当年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域中心镇,分别给予基本奖励和党委书记、镇长专项奖励;对完成目标任务差的区域中心镇领导班子分别给予处理。第一年未完成财政税收、招商引资和城镇化率等主要目标任务的,党委书记、镇长要到县委、县政府述职;第二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委、县政府对其予以“黄牌”警示;第三年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同上同下”原则,集体免职。
该县一镇党委书记说,权力下放,深感责任重大、压力增大,只有努力工作,才不负众望,使压力变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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