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红旗标兵”、“红旗集体” 建设黑龙江小康社会岳同明
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命名王启民等100名个人为“小康建设红旗标兵”、大庆石油管理局钻井二公司钻井三分公司1205钻井队等40个集体为“小康建设红旗集体”,在全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号召全省人民向这些先进典型学习。
可以说,这100名“红旗标兵”和40个“红旗集体”是当前黑龙江省建设小康社会的代表,他们中既有企业家,也有生产劳动模范;既有政府官员,也有乡镇基层工作者;既有国内外知名的科学家、运动员,也有普普通通、默默无闻的教师、医务人员,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用自己辛勤而又富于创造性的劳动,为黑龙江省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向这些先进典型学习什么?我们要学习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胸怀;学习他们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争做时代先锋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立足现实,放眼未来,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无私奉献、心系事业发展,情系群众冷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殚精竭虑的高尚情操。
我们如何向这些先进典型学习?我们要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把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与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结合起来,对照先进找差距,立足实际谋发展;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实现“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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