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纪委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本市设立巡视工作机构,强化党内监督进行通报。
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巡视工作是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刚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把巡视列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将巡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北京市成立巡视组,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了解,北京市在今年3月成立巡视工作筹备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杜德印,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阳安江牵头,研究制定北京市巡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视组对市委负责。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以联席会的方式进行部署和指导,联席会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巡视工作办公室作为联席会的常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巡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巡视组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市纪委透露,北京市委共组建了四个巡视组,每组7人,其中组长1人,为正局级领导干部,副组长1人,为局级巡视专员。在人员配备上,严格按照“政治高标准、思想高境界、工作高水平、作风严要求”的标准选拔,目前,巡视组和巡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已经配备,形成了一支固定的巡视队伍,为全市巡视工作的长期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巡视组主要对北京市18个区县及市委认为有必要巡视的其他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解6个方面的情况,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市委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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