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专门规范党委工作的法规中央军委颁发《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经江泽民主席批准,中央军委最近颁发《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
条例共7章33条。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第一部专门规范党委工作的法规,是军队各级党委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
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十六大报告和党章中的新思想、新要求、新规范,体现了江主席领导军队党的建设的实践和理论成果,是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推进党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实际步骤,是加强和改进军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
条例把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具体体现到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职责、程序和制度等方面。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十六字”原则为重点,形成了相互衔接、完善配套、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在总结概括我军党委工作优良传统和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收近年来全军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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