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10日电 (记者刘大江) 夏季来临,又到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鉴于2003年由野生蘑菇引起的中毒已高居中毒致死原因的第二位,近日,四川省卫生厅向广大群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最好不要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以免食物中毒。
据介绍,夏秋季是野生蘑菇的生长旺季,因此,误食毒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多发生在6——10月之间。近年来,我国由毒蘑菇引起的中毒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我国目前已鉴定的野生蘑菇种类中,有毒的约有80多种,其中含剧毒、能致人死地的有10多种。
蘑菇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胃肠型,通常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阵发性腹痛。第二种是神经精神型,除轻度胃肠反应外,通常伴有明显的副交感神经兴奋症状。第三种是溶血型,病人往往先出现恶心等症状,后出现溶血性黄疸、肝部肿大等,少数病人会出现血红蛋白尿,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后可很快控制病情。最后一种是肝肾损害型,这种类型中毒后果最严重,病人很快会出现水样便腹泻以及肝、肾、脑、心等重要人体器官损害症状,若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之虞。
为此,四川省卫生厅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外,还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预防毒蘑菇中毒知识的宣传,加强辖区内蘑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要做好毒蘑菇中毒应急救治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毒蘑菇中毒造成的损害。(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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