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萧县交通厅厅长杀情妇案被告人最后陈述
原安徽萧县交通局长雇凶谋杀情妇伪造车祸受审
新华网合肥5月11日电 (记者储叶来) 安徽省萧县交通局原局长李志强雇凶杀死情妇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宿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李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樊世全、王瑞吉及李志强的妻子杨贵侠等其他9名同案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及有期徒刑。
现年38岁的李志强10多年前即与被害人李某有不正当关系,并生有一女。李志强任交通局局长后,欲断绝与李某的关系,但李某不同意。为摆脱李某的“纠缠”,李志强多次与他人共谋要杀死李某。2003年春节前后,李志强伙同蒋铁兵准备将李某骗到外地,再找人将李某杀害,因李某拒绝而未得逞。2003年三四月份,李志强又伙同杨贵侠及樊世全、王桂玲夫妇商议杀人计划。同年4月4日,樊世全与王瑞吉用杨贵侠给的2万元钱购买了一辆无牌照自卸车,并于当晚在萧县实验中学附近用该车撞击李某,李某所骑的摩托车报废,但其本人幸免于难。
2003年5月15日,根据杨贵侠的安排,樊世全、王桂玲夫妇将自己的弟弟樊世忠、儿子樊昌勇以及王瑞吉、赵艳雨等人纠集到一起,并准备好作案工具,于当天晚上将被害人李某骗到樊昌勇驾驶的一辆车上,采用绳勒、锤砸等方法共同将李某杀死。在确认李某已死亡后,杨贵侠立即通过电话向李志强报告了这一消息。随后,几人又将尸体抛到萧县卫校门口的世纪大道上,由樊世忠驾驶车辆从李某身上残忍地轧过,企图伪造交通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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