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遭遇国别歧视?
新快报讯 (记者 尹来 余亚莲) 仅因是中国人就扣留乘客的护照和旅游证件?昨天,国外某航空公司针对中国人国别歧视一案,经过近2年的管辖权争议,终于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当事人陈律师提出了三点诉讼请求:要求该航空公司在原告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0万元。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件
乘机遭遇国别歧视
2002年9月6日,深圳的广东凯地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一行7人经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组织安排,由香港搭乘某航空公司的班机过境新加坡去马尔代夫旅游。途中,该所七名游客却在香港被该航空公司收取全部护照、往返机票等旅游证件后才允许登机。可奇怪的是,该航空公司对同机的其他西方等国的乘客却没有采取相同措施。班机在香港至新加坡及马尔代夫的途中,七名游客都由保安人员专人看管,连上机场的洗手间也需向保安人员报告。
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某航空公司并未将扣留的证件归还给中国游客,而是待其他乘客全部下机完毕,才将7名游客连人带证件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部门,审查一个多小时,后因没有任何问题而放行。
原告
不道歉 一切免谈
在法庭上,当事人陈律师认为,某航空公司作为一个航空运输企业,以不交证件就不能登机作为条件,扣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发给中国公民的护照和旅游证件的行为,是侵权的行为。而且,此行为并未对同机的其他乘客,包括日本、美国、韩国人等。这是对中国公民的差别待遇,是一种国别歧视。因此,陈律师表示,为了维护作为一个中国公民的国格尊严,并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无论如何,某航空公司对自己的上述行为应当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据悉,某航空公司和康泰曾经在开庭前提出经济赔偿事宜,陈律师表示,因为某航空公司拒绝道歉,我的态度是:“不道歉,一切免谈。”
对于3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数额,原告特别说明是参照2001年“日航事件”中的受辱者最终获得的赔偿数额确定的。
被告
取得了当事人同意
而针对原告的指控,某航空公司代理律师则表示,7名中国游客所持的机票目的地是马尔代夫首府马累,而所持的签证则是马来西亚。两者不符,所以“我公司经陈钢同意保管其履行文件并向马尔代夫入境当局递交的行为,对陈钢不构成任何侵权。”并从构成侵权行为的4个构成要件给予了逐一说明。
焦点
为什么签证和目的地不符?
为什么前往马尔代夫旅游仅持有马来西亚的签证?作为第二被告的深圳康泰旅游有限公司当庭给予了说明。原来,马尔代夫对中国旅游者全部采取免签证待遇,进入该国时仅需加盖一个章即可。但因为旅游者离开中国国境必须要有外国签证,旅行社就选择了比较容易获得的马来西亚签证。目前中国游客前往马尔代夫旅游,绝大部分都是按照这种方式办理的,而且很多旅游者也都是选择新加坡航空公司的航班成行。康泰以往通过这种方式办理马尔代夫旅游,从来没有遇到过本案涉及的情况。
但奇怪的是,其他外国游客也是目的地与签证不符,但都是自己持护照直接进入的,并没有受到某航空公司的“特别关照”。遭受这一待遇的,只有7名来自中国大陆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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