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因对非法加工毒泡菜监督、履行职责不力,四川成都彭州泡菜事件责任人昨日被免职。
据《成都商报》报道,自5月9日中央电视台对彭州市九尺镇古棠村四组熊小兵非法使用工业用盐生产泡菜一事曝光后,“毒泡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继熊小兵5月10日被公安机关刑拘,昨日,彭州市作出决定,因负有履职不到位等领导责任,免去九尺镇镇长及两位相关副镇长的职务,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据报道,从1996年开始,熊小兵就在自家院坝修建了盐渍池,从事蔬菜粗加工,到1999年共修建了12个盐渍池。从开始生产到被查处,熊小兵一直未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2003年起,彭州市盐业公司要求无《营业执照》的购盐户必须出具村镇开具的购盐用途证明才能购盐。古棠村党支部书记廖明生在明知熊小兵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仍为其出具了购盐用途证明并盖上了村委会的公章。熊小兵随后找到其妹夫、九尺镇副镇长周乐佳,周乐佳经请示该镇镇长曹良柱同意后,为熊小兵盖上了镇政府公章。
2004年2月5日,熊小兵到彭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非碘盐供应指标。地防办副主任徐伟在熊小兵没有提供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仅凭村、镇出具的购盐用途证明,就为熊小兵审批了30吨非碘盐供应指标。随后,熊小兵从乐山市人龙茂林处购入40袋共计2吨工业用盐,使用了其中13袋用于盐渍泡菜。5月9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每周质检报告》栏目对熊小兵非法使用工业用盐生产泡菜一事进行了曝光。
针对上述事件,彭州市作出以下决定:免去曹良柱九尺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免去周乐佳、文正友二人九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给予彭州市卫生防保法制科科长兼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九尺镇古棠村党支部书记廖明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惊涛、陈舸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