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贵阳5月13日电 记者汪志球报道: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职成教工会上获悉,今后,凡是符合条件的贵州省教育培训机构,均可向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农民工培训任务和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获准使用该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这样贵州省农民工接受培训将有更多的选择。
贵州省农业厅科技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申请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不分公办和私办,只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就可以,但为了保证培训质量,申请的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过三层关卡,实行属地管理,首先要到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初审,通过后由市级“阳光工程”办批准,最后报省里备案并向社会进行统一公布。获得资格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将在财力上得到国家补助,依据具体的培训任务获得专项的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不得向农民工随意增加培训费用。
而且,对于培训中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据悉,目前贵州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大约在530万人左右,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此次增多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使更多的农民工接受职业机构的培训,提升就业能力,2004—2005年贵州省将对农民工引导性培训4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其中以家政服务等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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