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五月十二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十一日发表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罗列出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可考虑修改的范围。香港舆论认为,这标志着政制发展的讨论,进入了探讨具体方案的新阶段,也为真正有心推动香港民主发展的政党、团体、个人提供了一个展现民主智慧的平台。
香港《文汇报》的社评说,从政府报告列举的可修改范围可以看到,香港的政制发展有很大的空间。无论是扩大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人数,还是增加立法会议席数目,都是增加香港政制的民主成分。只要我们善用摆在面前推动政制发展的好时机,在可修改的范围内,讨论研究出最佳的可行方案,就能够将香港的民主推进一大步。相反,如果离开人大常委会的规定,坚持争论那些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所谓“双普选”诉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仅不会有甚么正面的结果,反而不利于香港民主的发展。社评说,不同界别、不同党派、不同立场人士若能够通过理性对话,务实沟通,理解彼此的观点和忧虑,不单能够为如何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方法集思广益,还可以推动社会建立一种包容的共识政治。这对于香港政制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长远的积极意义。
《大公报》社评说,现在香港各界、政治团体和市民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九项可考虑修改”方面对○七年、○八年的选举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事实上,“九项可考虑修改”如果运用得当和充分,可使香港的政制发展在二○○七年和二○○八年有一个全新的面貌。社评说,既然是“全民讨论”,既然是集思广益、百家争鸣,那么就一定会有各种方案“纷纷出笼”,届时会有热烈辩论、互相质疑。这种辩论、质疑的过程也就是相互交流、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寻求共识的过程;也是香港人进一步学习民主经验、体会民主精神、接受民主训练的过程。
《香港商报》社评说,在政制发展讨论进入研究有关具体方案的阶段,由于讨论内容转入具体方案设计和选择,并不涉及重大原则问题,不存在根本的分歧,所以,有关讨论相对就比较容易进行。如果香港社会在关于零七、零八年具体选举方案的讨论中,尚未能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表现求同存异的精神,无法形成共识,又遑论日后加快政制改革步伐?在这种情况下,急速引进‘双普选’,其恶劣后果就可想而知了。因此,香港政制发展能否顺利推进,争取较快地走向基本法规定的普选目标,今次具体方案的讨论进程,应是一个不错的观察机会。
《成报》社评说,要令特首选举更具有代表性和认受性,最重要的还是扩大选举团的名额,同时令选委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更能直接反映普罗市民期望。除此之外,特首选举的安排亦要尽量公开和开放,让市民有更多的机会发表意见。
《新报》社评说,政制发展第三号报告中,没有提出政改方案,这等于是划出建屋地皮,由港人决定去盖怎样的房子,可以慢工出细货建洋房,亦可以赶工建大厦,只要够安全就可以。依循《基本法》中列明“循序渐进”规定,可以减少无谓的争拗,很多人认为报告是十分宽松。
《星岛日报》社评说,普选是《基本法》定下的目标,中央不会违背,港人实不宜因为○七/○八没有全面普选,就自绝政制发展咨询。民主路漫长艰巨,但绝不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道理,只要能坚持务实前进的原则,即使开步细小,在打好基础后,民主仍有良好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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