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2004年5月8日中午12时40左右,一残疾人在洛阳市百货大楼女子交通岗北侧自焚,交警协管员和过路群众当场将火扑灭,并通知120救护车将其送到就近的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事情发生后,市领导非常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贵基,市委副书记常振义,副市长郭从斌,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以及市公安局领导张太学、张志勇等相继做出重要批示。当晚7时30分,郭从斌副市长召开由卫生、民政、残联、财政、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第四人民医院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当即决定: 一、组成以市政府副秘书长马灿山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残联、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情经过; 二、市卫生部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专家会诊,对自焚者积极进行抢救; 三、市民政局和财政局负责筹措救治经费; 四、市残联配合各区政府,认真做好稳定工作。 经过调查组同志调查后得知:自焚者名叫赵景春,男,1967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未婚,户籍所在地为伊川县吕店乡赵庄村,平时在洛阳靠开三轮车为生。5月8日的自焚是其个人行为。 据当时现场目击者证实:赵景春8日中午在百货岗楼亭附近,没有与任何人争吵或者对话,直接将汽油浇到身上后点燃。 赵景春入院以来,神志一直比较清醒,感到疼痛、口渴时回自己说话,但对调查组成员对其自焚原因的询问,始终不开口。推测其自焚的原因可能有生活困难方面的原因,据太平洋保险股份公司洛阳分公司业务员介绍:2004年2月28日,赵景春曾投保太平洋保险公司,只要在2004年2月28日至2005年2月27日期间遭到意外,可获得60000元的赔偿或2000元医疗费补助。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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