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任大文、胡蔓、通讯员陈南溪报道:武汉市药监局昨宣布:从下月1日起,消费者如在江城市场上买到假劣药,作为政府监管部门,该局将向消费者等价赔钱。
把药店与消费者间的这一矛盾承揽到自己身上,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过去,药监部门偏重于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管理,不大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责任。
据介绍,武汉市此次列入“先行退付”的药品,包括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等5大类。如符合“国家公布的假劣药品、已注销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等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消费者就可在举报后的7个工作日内领取退款。
作为我国中部最大的药品集散地,目前该市对外药品批发量高居各大省会城市前列,市内零售额每年也有上十亿元。面对如此巨大而复杂的市场,市药监部门何以有这么足的底气?
市药监局负责人认为,当前武汉药品市场秩序良好,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基本无过期失效和霉变药品,无证经营药店基本绝迹。
据悉,该局组建4年多来,一直重拳整治药品市场,共查处案件近4000起,移送涉嫌犯罪案63件72人,其中17人被判刑。
素有武汉“王海”之称的冯志波,前些年在三镇药市“打假”获利颇丰,近一两年来也感叹再无利可图,不得不改操他业。
武汉市此次出台这项举措,正值国内多起假劣食品、药品典型案件曝光之后。市药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这样做,最主要的是表明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所承担的责任。此前,市药监局已报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划拨充足的专项资金进行“先行退付”。药监部门也已设定9个地点,并抽出专人来办理这项业务。
该局副局长王冬冬介绍,获此“先行退款”后,消费者还可通过消协,或运用法律手段,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制假售假者另外索取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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