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两起非法使用童工事件处理完毕,有关单位分别接受了处罚,两名童工已离厂回家。但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童工当时是怎样“上岗”的呢? “克隆”姐姐身份证 “五一”节前夕,无锡南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五一’节维权规范用工”专项检查。在一家轻工单位,两名执法人员深入车间核查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和劳动合同时,意外地收到了一张匿名的便条。 纸条上写着六个字:“这里有个童工”。执法人员立即排查,发觉小琴姑娘的身份证照片与本人相貌有点不同。面对执法人员的种种疑问,“小琴”难以掩饰,吐出了真相:她叫小英,小琴是她姐姐。姐妹俩长得像,两个月前妹妹复印了姐姐的身份证,一下“长”了3岁,并顺利找到了工作。小英说,原以为进厂之后,这就不是“秘密”了,便在与同事闲聊时说了出来。 照顾民工子女 无锡一家村办企业转制后,新招用了一批外来民工,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部分打工妹年龄较低,立即警惕起来。翻开员工花名册,全厂有10多名不到20岁的打工妹,可对她们的身份资料反复过堂后,却没有发现16周岁以下的童工。该厂有关负责人再三表示,每次招工时都认真查验应聘人员身份证明,如果有童工混进来愿意受罚。但执法人员没有轻信,他们在一一查看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时,发现有个姓徐的小姑娘没有身份证件。 这时,车间主任才道出真情,这个女孩是本厂一外来民工老徐的女儿,安徽淮南人。老徐的妻子因病瘫痪在家,女儿又不肯念书,他就把孩子介绍到厂里来工作,为照顾民工子女就用了。经查,小徐距16周岁还有两个月,却已有了3个月工龄。 “高压线”碰不得 无锡南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目前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在一些村办转制企业、小型私营企业时有所见。去年下半年以来,无锡南长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先后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事件5起。有关人士指出,禁止使用童工是国家设置的一条“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碰不得。家长对不满16周岁的孩子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孩子做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企业招工必须检查应聘者的身份证,不得录用童工。违者一经查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对其科以重罚。 郜国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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