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乘坐警车来到青浦区民政部门,准备领取结婚证的黄新(本报昨天2A版报道)和妻子小红突然发现:小红的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里竟然填写着“有配偶”。这样,再领结婚证不是重婚吗? 上午9∶30,警车载着黄新和小红(均为化名)驶出青浦监狱。警车接近民政局的办证大厅时,小红突然发现,自己在贵州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里赫然写着“有配偶”。“有配偶”,意味着已经结婚,那丈夫是谁?小红再领结婚证,可是重婚呀。这下,可急坏了监狱干警。 警车停下,干警先将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请进休息室———不能让记者发现“有配偶”的秘密。监狱宣传科副科长唐礼华跟着两位新人走进一间办公室,仔细翻看了户口本发现:户口本是2001年换新的。 “我们得对两位新人负责。”唐礼华说着,一个长途电话打到贵州小红的老家。10分钟后,当地派出所传来消息:“小红的户口档案‘婚姻状况’栏中空白。” “请你们将档案传真过来。”唐礼华要求。然而,当地派出所没有传真机,档案资料无法核实。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民政干部走进来说:“新的条例规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有疑义的,本人书面声明为准。” 小红当即写下“未婚”情况说明:“一切后果自负。” 10∶55,记者蜂拥进了办证大厅。闪光灯、喜糖簇拥着一对新人,引得办证大厅里其他人上前围观。黄新高兴地说:“这个婚礼终生难忘。” (记者刘昕摄影报道)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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