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昨天宣布,5月20日本市将实施《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人士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北京市价格听证工作,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科学性、民主性的重要举措。《细则》对本市价格听证方面的十几个问题做了具体补充规定,其中,举行听证会的代表总数从过去的30人左右减到约20人。
代表总人数减少10人
《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听证会代表总人数为20人左右。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约各占三分之一。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代表人数。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说,过去开听证会,代表总人数一般在30人左右,此次减少代表人数,主要是基于实践的考虑,提高听证会的效率,保证与会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提高听证会的质量。规定了听证会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各占三分之一,这样规定既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
学生16周岁可当代表
《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听证会代表应当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备注指出,教育收费听证会学生代表可在16周岁以上。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最近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所制定的。
此外,《细则》还提出在听证会代表中分为常任代表和临时代表,在常任代表任期上,听取了部分常任听证代表的意见,与人大、政协的任期相衔接,每届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
二次听证不一定举行
《细则》第四十条指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决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当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或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定价方案,必要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与过去相比,《细则》明确指出,经调整后反映了多数代表意见的新方案可不再进行听证。
设立听证会简易程序
《细则》指出,三种情况下,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它们分别为总体规划已听证,需分步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对社会影响较小的定价项目;降低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与正常程序相比,简易程序价格听证会的代表缩为10人左右,还将简化申请人提交的财务状况和有关说明材料进行评审等环节。
《细则》执行首选水价
记者获悉,为广大市民所关注的北京梯次水价的听证会,将于下月举行。这也是昨天颁布的《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后,第一个严格按照听证程序进行的听证会。有关人士透露说,这次北京市水价改革,不仅可能实施阶梯式水价,而且第一层次的水价可能超过目前的水价。但具体涨到多少,还要听证之后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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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听证目录
《细则》指出,价格听证范围包括《北京市定价目录》和市人民政府授权区县人民政府定价项目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其中,《北京市定价目录》有以下几项内容。
一、义务教育学杂费
二、基本医疗诊疗费、挂号费、床位费和手术费
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和供暖价格
四、城市主要交通的轨道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小公共除外)和出租小汽车票价
五、公有住房租金
六、主要园林景点故宫、十三陵、八达岭、颐和园、天坛门票价格
七、有关部门委托的和市政府要求听证的项目听证工作程序图
申请人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10日内对申请人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申请符合听证条件,应当在20日内做出组织听证的决定。并协调听证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做出组织听证决定后的三个月内举行听证会,并在举行听证会10日前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代表。
公开举行的听证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于听证会召开前7日,在政府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旁听人数。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后制作听证纪要,并于10日内送达听证会代表、申请人和有关部门。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的最终结果。葛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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