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茂名五月十九日电 (叶裕辉吴坤忠) 广东省和茂名、高州三级质监部门联合组成检查执法小组,于五月十八日下午到达广东高州大坡镇华兴金果食品厂,宣布该厂生产的水果罐头及其它食品经检验均不合格,当场查封了该厂的车间、作坊、机械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并追查“毒罐头”等食品的流向,以消除隐患。
广东高州大坡镇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的荔枝、龙眼罐头被浙江省工商部门发现二氧化硫超标后,引起了广东省和茂名、高州三级质监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地质监、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该厂库存的七十二箱水果罐头成品和五十二桶半成品进行了查封,并抽取所有食品的样本送有关部门化验。经检验确认,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的荔枝、龙眼水果罐头和糯米饼、四季饼等食品均含有国家禁用的“亚硝酸盐”和“亚硫酸盐”两种添加剂成分,均为不合格和有毒产品。
带队检查执法的广东省质监稽查总队队长邵海增表示,全省生产酒类、水果、食品等企业要从华兴金果食品厂生产的劣质水果罐头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酒类、水果、食品等产品质量抽检的执法力度,对那些没有技术力量,又不符合卫生条件要求,产品质量低劣的生产企业,一定要取缔,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产整顿的一定要立即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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