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花300元就让看脱衣舞,妈咪小姐还随便选,位于海淀区莲花桥西路的莲花大厦商务夜总会成了色情淫窝。而当6名警员前去依法查处时,竟遭到夜总会经理和保安等人殴打,致使两名警员受轻伤,三名警员受轻微伤。海淀法院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此案中袭警的17名涉案人员已被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和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海淀法院查明,自从去年7月起四川人王辉担任莲花大厦商务总会歌厅经理后,就组织歌厅服务小姐在二层大厅跳艳舞,在三楼包间内跳脱衣舞。去年8月2日凌晨,018包房内的5名客人提出要看脱衣舞,歌厅的妈咪带来一个小姐给他们表演。当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处6名民警进入包房,亮明身份予以查处时,王辉率领歌厅服务人员十余人冲进包房,叫嚷着:“谁是警察就打谁”,对警员拳打脚踢,有的歹徒还使用木棍或啤酒杯子等行凶。1分半钟后,一起执行此次任务的外围民警冲进了包房,十余名歹徒立即四散逃窜,但警方迅速控制住现场,同时封闭了所有出口,屋内暴力抗法者被警方制伏。据了解,案发当晚,是服务生将民警检查情况通报王辉后,王辉纠集歌厅看场子人员及服务生等十余人手持铁棍、衣架等物殴打执法民警致使民警受伤的。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辉等17人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王辉因犯妨害公务罪和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或2年6个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