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1日电 从3月开始,黑龙江省大庆市工商局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活动,农贸市场管理所对全市粮食批发市场所有业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抽样检测了一批大米,共收缴3.3万公斤陈化粮。
今年3月,农贸工商所接到举报,粮食批发市场内一张姓业户,从肇东市购进一批黑龙江省水稻开发基地生产的“东北长粒香”牌大米,被疑为陈化粮。工商人员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张销售的大米进行了抽样送检,鉴定结果显示:张某销售的大米确为陈化粮。按照有关法规,没收张某非法所得7800元,罚款7200元。
为保证市民的食品安全,农贸工商所扩大检查范围,工作人员把市场内17家粮食经销户的23个品种的大米,送往齐齐哈尔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数天之后,权威结果出来了:包括张某在内的4家业户的4个品种是陈化粮,总数为1330袋,共3.3万公斤。农贸所没收了4家粮食经销业户的非法所得,并对陈化粮予以扣留,罚款2.4万元。
工商人员介绍,存放年头较多的陈米,蒸熟的饭颜色会泛黄,且有一定的霉味。陈化粮很难从表面上看出来,被确定属实的陈化粮中,如果出现黄色颗粒,可能含有大量强致癌物,对人体危害极大。被确定的陈化粮,坚决不能食用,只限于有一定资格的饲料和酒精生产企业使用,严禁任何人倒卖。按照国家规定,粮食的保质期要控制在4年之内,超过4年的陈米,要检测合格后才可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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