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消息记者曲明报道:今后天津市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再也不会因没钱看病而发愁了。该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体制上保障了全体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记者日前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介绍,天津市实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及其退休人员;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虽已参保,但因生产经营原因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的困难企业及其退休人员。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专项资金,由困难企业或其主管部门筹集资金、市和区县财政补助资金、资金利息收入三部分组成。筹资标准以上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参保退休人员平均住院医疗费、门诊特殊病医疗费为准并逐年调整,今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金标准为年人均800元。专项资金采取企业或主管部门自筹,市或区县财政补助的办法筹集。困难企业或其主管部门以及同级财政,按照筹资标准,按月或季、半年、年缴纳或补助,困难企业或其主管部门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的,同级财政则不予补助。专项资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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