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荣忠)按原定时间千里迢迢赶到殡仪馆向去世亲属遗体告别,不料,亲属遗体竟被殡仪馆工作人员提前火化了。为此,死者家属要求殡仪馆精神赔偿6万元。
据逝者儿子刘某讲,5月18日,89岁高龄的父亲病故。20日,他们将父亲的遗体安放在陈仓区殡仪馆,商定22日上午10时作遗体告别仪式,之后将尸体火化。于是,他们便将时间通知给近百名亲友,其中一些亲友远在北京、安徽等地。
21日下午,正当逝者亲友为第二天的遗体告别作准备时,突然接到殡仪馆的通知,称当日上午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错将遗体火化。闻讯,亲友十分气愤,一时不知该咋办。昨日上午,还是有数十位外地的亲友千里迢迢赶到殡仪馆,无奈之下,只好进行了遗像告别。为此,家属要求殡仪馆给予他们6万元的精神赔偿。
该殡仪馆张馆长对记者讲,5月20日殡仪馆接到刘某父亲的遗体后,置放在冰棺里。21日上午殡仪馆进行了3个遗体告别仪式,11时许,仪式完毕后及时将尸体火化。但工作人员在整理冰棺时,发现一具刚搞完遗体告别的尸体仍在其中。经查,发现刘某父亲的遗体被别人家属进行了遗体告别并火化,而参加仪式的家属及殡仪馆工作人员当时均未发现错误。他估计,21日,工作人员同时在给多个遗体整容时将两具遗体搞错。
事发后,陈仓区殡仪馆立即通知了逝者家属。陈仓区民政局、殡仪馆对此深表歉意,决定免收所有费用,并愿给予精神补偿5000元。目前,双方就精神补偿金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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