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导语]: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聚焦三农》。
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李家寨村村民杜随宝,96年底承包了村里的18亩枣园地,然而就在承包合同还差两年才能到期的情况下,李家寨村村委会擅自将杜随宝的枣园地转包给了别人,而且杜随宝分文未得。那么李家寨村委会为何要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正 文]
1、解说:这就是村民杜随宝当时承包18亩枣园地的合同,按照这份合同规定,杜随宝从1996年12月25日开始承包,截止日期为2002年12月25日,承包期为6年,总承包费为21600元。然而杜随宝告诉记者,在2000年,村委会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枣园转包给了村民杜礼义
2、同期:记 者:您是从哪一年开始承包的?
杜礼义: 今年是第三年。
记 者: 承包的是什么地?
杜礼义: 枣园.
3、解说:记者在杜礼义提供的承包合同上看到,杜礼义的承包日期是从2000年9月30日开始,也就是在村民杜随宝的承包合同还差两年才到期的情况下,承包了杜随宝的同一块枣园,只不过承包亩数减少了3亩,为15亩。
4、同期:记 者: 您这15亩地是从哪里承包的?
杜礼义: 是从大队(村委会)手里面.
记 者: 是从谁手里承包的?
杜礼义: 从永强手里.书记叫李永强.
5、解说:如此突然的变故,让杜随宝一家人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么是不是杜随宝在承包期内违反了合同的有关规定呢?杜随宝告诉记者,自己因年老体弱,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将这18亩枣园地交给了自己的女儿杜月爱经营管护。而且按照合同规定,杜随宝应分4年向村委会交清21600元的承包费,拖延一天按总额10%罚款,超过一个月不交承包费,村委会有权收回枣园。这一条款杜随宝也始终坚持做到了。
6、同期:杜月爱: 1999年12月25号我去交款去了,为啥要交款呢?前三年我都交了,最后一年要是不交,人家就给你(把地)收回去了。所以到那一天我就去交了。人家不要。
7、解说:既然杜随宝是按合同规定履行手续,村委会为什么要拒绝呢?村委会提前解除杜随宝承包合同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记者在李家寨村委会见不到任何人,在村支书李永强家里,记者被告知,李永强出差去了外地。记者想通过电话进行采访,其家人却说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在其他村干部那里,记者得不到任何答复,采访陷入了僵局。
[主持人]
就在记者在李家寨村调查受阻的时候,村民杜随宝的女儿杜月爱提醒记者,村里解除她家的承包合同,与修建洛三高速公路有关,提前转包同一块土地只是表象,背后另有隐情。
8、解说:杜月爱所说的洛三高速公路,是连通洛阳与三门峡的一条高等级公路。记者在三门峡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了解到,1998年底,三门峡至灵宝高速公路修建时,征用了李家寨村的139亩土地,而村民杜随宝家承包的18亩枣园地中,就有四亩被征用。土地被征用,必然要涉及到补偿问题,记者从三门峡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了解到,补偿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土地征地补偿,二是地上附属物补偿。
9、同期:三门峡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助理工程师 韦子龙
韦子龙:所有的附属物补偿标准是一模一样的,就没有啥区别,区别只有一个就是土地征地不一样。灵宝是9200元,陕县是6800元。
记 者:那么补偿程序是怎样的呢?
韦子龙:从省里一级到县里一级、从县里一级到乡里一级、从乡里一级到村里一级。
记 者:最后这个补偿款农民是从村里拿到的是吗?
韦子龙:对。
记 者:那么乡里有没有截留的权力?
韦子龙:乡里只有保管的权力、下发的权力,没有动用的权力。
10、解说:对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说法,记者在紧邻李家寨村、同样被征用土地的陕县张湾乡七里堡村得到了证实。在七里堡村记者看到了洛三高速公路对征地地面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表。
11、同期:陕县张湾乡七里堡村会计荆建勤:
这个表牵扯到每个行政村都有,我们就是凭着这个依据进行附属物的登记再和乡里算帐,帐算好了以后,乡里拔多少我们就直接给群众兑付多少。我弄了一张万能表,把所有的地上附属物都登记上了。人家群众看了心里都有数,拿到钱打了条子签个字就走了。你看我们这个村里征地所涉及到的农户没有一个上访的。
同期:七里堡村村民1:我是12年生的苹果树,按250块钱的标准给我赔的,拿到了补助。
七里堡村村民2:苹果树是250块钱、葡萄树是116元,我们是按照标准拿的补助。
12、解说:既然七里堡村的村民拿到了补偿,那么李家寨村被征用土地的村民是否也都如数拿到了补偿款呢?
13、同期:记 者: 高速公路修路的时候有没有占你的地?占了多少?
李家寨村村民:占了,八九分。五年生的苹果树,按230补的。
村民杜担池: 2亩多地,450棵8年生葡萄树,按每棵27元补的。
村民杜从军:每亩地按8500元补的,应该按9200补,那部分让乡里扣了。
14、解说:按照村民的说法,李家寨村村民得到的补偿标准,与三门峡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供的数据有很大出入。土地征地补偿由每亩9200元降到了8500元,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更是由20到200多块钱不等,相差甚远。
15、同期: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 镇长 李四青
记 者:每亩8500元的补偿标准你们执行的是哪一级的标准?
李四青:执行的是市里的标准。
记 者:那个市?
李四青:那就是灵宝市麽。
16、解说:那么按照相关规定,被占用了4亩枣园地的杜随宝又得到了多少补偿款呢?据杜月爱介绍,当时,他家地上的附属物有五年生的枣树苗200棵,按照洛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地面附属物4-7年果树类的补偿标准,杜随宝应得到补偿金二万余元,然而村支书却以杜随宝的枣园交给他女儿杜月爱管理,而杜月爱结婚嫁到外村,不属于李家寨村为由,没有给杜随宝一分钱补偿。
17、同期:灵宝市大王镇人民政府 镇长 李四青
记 者:关于三灵高速公路占用李家寨村的土地,还有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款全部到位了吗?现在还有没有补偿不到位的情况?
李四青:(沉默了5秒)全部补偿到位了。
记 者:我们了解到一个情况,有的村民(地上附属物)是按国家标准给补的,有的村民没有按国家标准补,这个情况你知道吗?
李四青:(一直沉默)
18、解说:事情的发展远没有结束,在杜月爱的反映材料中记者看到,村里把他家四亩被征地上的附属物,由5年生200棵,上报为8年生树苗500棵。按照洛三高速公路对8-18年果树类每株250.13元的补偿标准,这500棵树就可以得到125065元的补偿金。为此,杜月爱屡次找到村支书讨个说法,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村委会在2000年,也正是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发放实施阶段,提前将杜随宝的枣园承包合同予以终止,转包给了外村村民杜礼义。
19、同期;杜月爱:我就没有干到底,他(村委会)不吭声就让给别人了,他怕我告他。
20、解说:没了地也就失去了告状的理由,杜月爱想说也说不清楚了,也就由此造成了同一块枣园地两份承包合同的“怪事”。从而出现了本节目开头所说的合同纠纷。为了了解承包合同以及征地补偿款的实际发放情况,记者再次决定采访李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李永强。在灵宝市以及大王镇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记者再次来到了李永强家。一个小时后没能见到李书记,镇领导决定回到镇里等,又过了两个多小时,李永强终于打来电话表示,实在太忙,确实没时间接受采访。
[主持人编后]:
从98年征地、2000年转包,一场持续了几年的纠纷,直到今天还没有解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三十五条还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而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政府也在1998年12月14日发出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严格按照三灵高速公路指挥部的拨款进度,及时、足额将补偿款兑现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截留或挪用。如今三灵高速公路早已顺利通车,而以李家寨村干部解决问题的态度和速度来看,村民杜随宝的这场纠纷,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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