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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开矿大肆毁林(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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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5月24日07:15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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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现场触目惊心 本报记者 刘安 摄本报宝鸡讯(记者 刘安)就在宝鸡全市上下齐心筹备森博会时,岐山县祝家庄镇曹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曹宏却不顾林业部门多次劝阻,违规炸山采石,毁坏国有林地,造成恶劣影响。
2003年12月,曹宏开始在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塔尔沟南叉林区内建房及钻洞采石。崛山林场及岐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发现后前往制止,曹宏出示了采矿手续。但林业人员发现,其采石场地与所获准采石的地段并不相同。根据《森林法》及国家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法规,即使以前经过其他部门批准在国有林地开矿的,如果没有得到林业部门的许可,也不得继续开矿。经查,曹的开采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据此,岐山县林业局要求曹宏停止采矿。今年1月13日,岐山县国土资源局发出通知,要求采石场到县林业局补办相关手续,四月底前报国土资源局,逾期将确定为年检不合格企业。其后,岐山县林业局又两次正式发文,责令采石场停止违规行为,并向岐山县政府汇报了此事。然而,曹宏在没有补办林业手续的情况下,于4月21日至5月3日期间,不顾林业执法人员多次劝阻,擅自开矿炸石,致使2564平方米的林地被破坏。
5月11日,岐山县林业局发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曹宏对毁坏现场实施封闭,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对毁坏林地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处曹宏76920元罚款。虽然该处罚还在复议期内,但岐山县林业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曹宏无论到哪里复议肯定都要受处罚。一旦到了生效期,他们将采取强制手段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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