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吕诺)盗卖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使用通讯工具考试作弊……一切干扰和破坏国家教育考试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教育部25日通报了近期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的四起严重扰乱和破坏国家教育考试的案件。
2004年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前夕,有关部门发现互联网上屡有不法分子通过BBS、E-MAIL等方式发布出售考研试题和标准答案的信息,声称考题来源可靠、绝对真实,每科售价1000元至3000元不等,多科购买可优惠,且可在考试结束后再付款,同时留有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和银行账号。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立即对此展开全国范围的联合侦查。武汉大学商学院2002级硕士研究生邹某,涉嫌通过电子邮箱贩卖考题。据本人交代,邹某在网上公开发布出售考题的虚假信息,并利用假身份证开办了银行账号从事诈骗活动,获利14000元,涉嫌诈骗罪,现已被逮捕。
200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期间,黑龙江省牡丹江林管局考区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北校区两考点外发生利用通讯工具向考场内传递与考试有关信息的严重作弊事件。在考试期间,该考点监考人员收缴手机、BP机30多部,处理违纪考生26人,其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6人,替考考生18人,有3名考生殴打监考教师。黑龙江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省森工总局近日出台了相关处理措施:取消牡丹江林管局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考区资格;对该考区主考王某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作书面检查,在黑龙江省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利用手机为考生传递考试信息的牡丹江体校教师谢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违纪考生,均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全部考试成绩作废,从2004年起分别在2年或3年内不准参加各类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其中考试期间利用手机作弊并带人殴打监考教师的考生王某,还被当地公安部门给予刑事拘留15天的处罚。
2004年1月,重庆、浙江两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盗卖全国大学四级英语考试试题和答案的团伙案件,并抓获了该团伙成员:西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孔某,西南农业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四川美术学院的学生6人和重庆汇龙达公司员工1人。2003年12月27日早上,作为监考人员的孔某私下将同场监考人员替换为同伙,领取试卷后到厕所拆封试卷,用电话将作文题目和要求告诉在家等候的同伙,并将试卷交由在考场附近等候的同伙带回家中。做出答案后,通过QQ(互联网聊天软件)将答案发送给外地买家,通过手机短信将答案发送给本地买家。据查,该团伙还在2002年6月和2002年12月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利用同样方式作案。在这3次作案中,全国共有数百名学生在考试开考前或考试中获得了考试答案。该团伙共获利10余万元。2003年12月27日,浙江工业大学学生郭某将从该团伙12万元购得全国大学四级英语考试试题答案贩卖,郭某共收到20万余元赃款。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定罪量刑,依法惩处。有关责任单位也受到了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将受到追究处理;对涉案的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有关高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参与购买试题答案并传播的在校学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理;对参与购买试题答案但未传播的在校学生将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学生党员,按照党纪给予严肃处理。
2003年9月19日上午,在“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法人代表刘某、授课教师曹某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的史某预谋下,史某将曹某带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团河校区存放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试卷的办公室,私自拆封试卷,交由曹某抄录。下午,曹某、刘某指使他人将部分考题公布于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的网站。当晚,曹某、刘某2人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租用报告厅举办所谓考前“点题讲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未对刘某等人的身份及讲座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在这次讲座中,由曹某泄露了四级考试试卷的部分内容,600多人参加了培训,曹某、刘某二人从中直接获利1.4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定罪量刑,依法惩处;有关部门已经依法取缔“东方大学城宇航培训学校”,停止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资格,进行整顿;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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