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日刊发《让人行通道更畅通更安全》一文,就市民反映的行人交通等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馈。昨天一大早,中原区执法局和交巡警八大队的相关负责同志相继给本报打来电话,针对市民们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做出积极反应。
昨天上午8点,中原区行政执法局的刘女士向本报来电说,相关中队的执法人员已于当天下午分头到有关地点进行调查处理,并很快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到执法局。
针对市民胡先生的反映,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四中队的执法人员到达协作路东北角,对此段经营水产海鲜的几家商户进行了批评警告,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经营规范,退路进店,打扫门前卫生,并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还对此段人行道上的流动商贩进行了集中清理,还行人一个通畅的路面。
执法人员在市民范女士反映的建筑装修工程地点,对负责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和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在三天之内提供相关部门审批的施工手续,并拿出整改措施,以确保过往行人人身安全。
就市民张先生反映的饭店就餐者车辆占道问题,执法人员来到工人路与淮河西路交叉口东北角的某家饭店,据实地观察该路段有咪表统一收费管理,不属于乱停乱放,但对该店门前的非机动车,执法人员要求饭店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规范停放,尽量给行人腾出一个宽敞的通行路面。
在市中医院北门和西门,执法人员发现该人行道上的停车场处有明显的“P”字圆牌标志,停车管理员及时提供了市车管会、市政管理局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系列齐全的审批证件,属于正规合法的停车场。执法人员无奈地说,该人行道除去花池仅有1.4米的宽度,刚好与一辆自行车的长度相当,所以人行道被堵个严严实实,但它属于正规停车场,执法人员无权让其搬离人行道,这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研究解决,尽可能不让从医院出来的病人在机动车道上穿梭。
市交巡警八大队的有关负责人在昨天上午8点多也打来电话说,他已把市民朱女士提出的“增设通道以杜绝行人翻越护栏”的建议反馈给有关领导,但经过实地反复考查论证,认为朱女士所提的建议可行性不是太大。因为中原路上的大学路口公交站点距离其西端的大学路口红绿灯约200米,距离东端的交通路口红绿灯约400米,在这600米左右的路段已设有两个南北通路口,按国家有关道路交通法规定,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可能再开设第三个路口。同时,为保障车速、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该路段的防护栏也不宜拆除。这位负责人最后说,像公交站点设置这类问题,是早在道路设计和施工时,已按国家有关统一标准设置,并经有关专家反复论证过的,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若市民有不满意的地方,还有待有关各方共同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