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奶粉案、广州毒酒案、5.18矿难……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发生重大事件,我们都会看到这样的报道:当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指挥抢救,作出各种各样的指示,制定各种各样的方案,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于是乎,在这个地区一场针对同类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就铺开了: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全面检查,坚决取缔,严厉打击,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颇见成效。有些领导对此沾沾自喜,美其名曰“亡羊补牢”。
可老百姓对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会问:为什么只有等到事件发生了,才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什么在出了人命、付出血的代价后,监管部门才开始“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监管不是各级管理者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吗?为什么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非要来个“亡羊补牢”呢?
实际上,“亡羊”的隐患有关部门不是没察觉,只是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而已。阜阳的有关部门不是早就发现了劣质奶粉吗?只不过没有像事后那样“全部取缔”,否则何来这些“大头娃娃”?5.18矿难发生前,安全监管部门不是查出了事故隐患吗?只不过矿主交了足以令检查组满意的罚款,擅自复工就没人追究了,才会导致那些鲜活的生命被轻易断送!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这句古训失之偏颇。明知牢破而不补,是不智之举;羊逃尽了再去补牢,是做无用之功。一旦问题出现了,再去严肃查处、处理那些事故责任人,无法挽回那些逝去的生命;几个领导的辞职、处分,不足以抵消事故本身带来的惨痛。
加强市场监管、杜绝事故隐患,是政府部门应该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为了把事故扼杀在萌芽之中。多一些“提前量”,少一些“马后炮”,百姓的生命就多一分保障,国家的财产就少一些损失,就不必有那么多的官员引咎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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