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 张存高开升)鞍山海关积极落实党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努力为鞍钢创造良好的通关软环境,在对鞍钢进出口货物实行十项优惠措施的基础上,日前又推出七项新举措助推鞍钢创建世界一流钢铁企业。
近年来,鞍山海关始终以“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己任,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纳入工作重点,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企业需求,在2001年11月鞍山海关的主管部门大连海关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就出台了支持鞍钢发展的十项优惠措施,其中包括“定期向鞍钢集团通报宣传有关进出口优惠政策和法规”,“对鞍钢技改引进设备的减免税审批实行就地快捷简便审批模式”,“在不能按时提供项目批件的情况下可凭审批机关确认函予以批复”等,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资金和时间。
今年以来,面对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形势,鞍山海关又出台了七项支持鞍钢发展建设的新举措。这七项新举措的内容包括:一是将鞍钢集团“西部500万吨钢新区建设”纳入适用《合作备忘录》范围,对“新区建设”的货物进出口给予直通式快捷通关待遇。二是推行更加快捷的口岸通关模式,对鞍钢集团进出口货物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进一步缩短货物滞港时间和提高通关效率。三是实行价格信任放行措施。四是实行“网上支付”改革。五是建立进出口货物统计数据直接沟通核对机制。六是对于集装箱装载的进出口货物准予在口岸拆提转关。七是坚持廉洁执法,建设“阳光海关”。
据了解,21日大连海关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补充协议,七项新举措已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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