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守智、孟瑞君)昨天,省会警方首次对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公共场所以自杀相要挟的“跳楼秀”行为,进行了治安处罚,省会某公司业务员李某因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被处以200元罚款。据了解,这是省会首次对此类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昨天下午3时许,省会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附近一处17层楼的建筑工地有人要跳塔吊自杀。110警车到达现场后,西里派出所民警119抢险车也相继赶到现场。 经了解,要跳塔吊的李某为省会某公司业务员。两个月前曾向该工地销售过9吨钢材,虽然多次催要过货款,但一直未拿到。昨天下午,他酒后再次找到工地的材料采购员,说再不付款就要被老板开除,但仍然没有拿到钱。不久后,采购员接到他的电话,说他已爬上塔吊,不给钱就不下来,要跳下去,并说已经给新闻媒体打了电话。闻讯赶来的同事劝不下来他,只好打110报警。 警方一直做李某的工作,但他坚持不下来。也已赶到的工地负责人打电话告诉他马上付钱,李某要求将钱交给他的同事。经过民警耐心的工作,4时30分许,李某终于下了塔吊,但又坚持不肯随民警回去接受调查,还无端指责民警是酒后执法,又经过民警和其同事20来分钟的劝解,他才最终上了警车。 李某的钱是要到了,但他这一番折腾,却导致工地停产,附近交通堵塞,两辆110警车和三辆派出所的车一直“陪”在现场,两辆119抢险车更是从东二环赶过来的。鉴于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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