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 本网独家获得的最新消息:对于一段时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简阳市正田实业有限公司准备采取的营销方式,四川省工商局5月27日正式确定:正田准备采取的营销方式正是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采用的传销方式。据悉,在受到四川省工商局的警告之后,简阳市正田实业有限公司有关方面已经明确做出表态,公司将不再进行这种方式的产品销售。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指出,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已经查处了3起涉及简阳市正田实业有限公司的传销案件。比较典型的一起案例是:2004年3月20日,一个名叫杨峥的攀枝花人在其朋友简阳市正田实业有限公司代理商曾某的介绍下,成为该公司在攀枝花市的第一个代理商和负责人。其主要营销模式和获利办法一是采取缴纳1980元人民币购买一个单位的产品,成为公司代理商,从而可以从公司以8折价格进货,再以全价卖给消费者。二是成为代理商后如果推荐一个购买一个单位产品的初级代理商,可获得零售奖(又叫直接推荐奖)奖金260元;推荐一个购买三个单位产品的中级代理商可获得奖金780元;推荐一个购买七个单位产品的高级代理商,可获得奖金1820元。此外,还有所谓管理奖辅导奖、市场分红、旅游、车、房奖等。据悉,到案发时止,杨峥已经通过发展下线,建立起以自己为顶点的七个层次、26人的传销网络,仅杨峥本人就向公司汇去款项66582元。今年5月,攀枝花市工商局认定杨峥的行为已经构成传销,对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四川省曾一度受到严厉打击的传销又有所抬头,而且传销内容从过去传销产品向传销服务转变,由单个或少数人传销发展到网络传销。为此,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正确分辨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是:直销方式的产品是直接针对消费者,而且正规直销企业采取的方式是直销加店铺,而不是像传销那样让产品在销售渠道中反复循环,形成金字塔式的牟利模式。 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省工商局经过研究后认定,简阳正田公司采取以“理论研究”的方式,一直准备要搞的销售方式正是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传销方式。省工商局为此专程和资阳工商局一起前往正田公司,找到其法人代表,宣传了国家的有关政策,并明确指出,正田公司准备采取的销售方式就是违法的传销方式。 记者获悉,由于上述起被查处传销案的当事人均否认和正田公司有关系,而正田方面也否认自己和这几起案件有关,而且表示公司在省工商局打招呼后已经没有继续进行这种销售方式。因此为了彻底查清事实真相,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已经介入案件。省工商局表示,一定要将“正田传销案”彻查到底,用事实真相给大家一个交代。 四川新闻网记者 江山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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