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25日《燕赵都市报》报道,5月19日15时30分左右,吉林省乾安县仙字乡动字村约80余名群众集体来到乾安县政府,准备反映草地纠纷问题。几名干部模样人对他们厉声呼喝,并把他们使劲向楼下推。这时候,一名16岁的少年突然晕倒了。由于村民们都没有手机,无法呼叫救护车,于是就向在场的县政府工作人员请求,让他们用手机给120打个电话叫救护车来,结果对方回答说“没手机”。大家又请求借用一下政府的固定电话叫救护车,他们却说“电话不好使”。最后村民只得跑到外面的公用电话亭去打了电话。当救护车来的时候,少年已经奄奄一息了。
这两年,见死不救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只要在网络里一搜索,一个又一个媒体关于见死不救的事件就会立马紧跟着排列下来。它们中的任何一件,都能令人心“冻”到极点。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政府干部更有责任起到带头将其发扬光大的作用。在这起事件中,即便是当时在场的普通人,如果他身上有电话的话,我想也是绝对不会有人因此放弃营救一个年轻的生命的,何况是代表政府形象的干部呢?再何况,电话其实根本就不用着这些干部们掏自个的腰包。当然,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制裁的还有那家医院,他们以“救不了了”为挡箭牌,因为没钱就不给用药,不仅有违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而且大逆不道。但是,村民和大众为何都把对他们的谴责给淡忘了呢?道理其实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政府干部,那么有这样的医生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其实,少年的突然晕倒也和当地的政府干部不无关系。别忘了,少年并不是真的无缘无故就晕倒的,虽然突然,那也和干部们粗暴阻止群众反映问题有关。干部们的见死不救,可能本来就有着借机杀一杀上访群众斗志的意思。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群众“出事情”就是他们所盼望的,现在有人晕倒了并且可能要送命,正合了他们的意思,他们看闹剧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要想办法营救呢?这也就让我们不难理解县政府为什么不接群众的求救电话了,说不定医生的做法也是他们提前指示的呢!如此,当地县政府干部的作为和故意杀人又有何分别呢?
更为滑稽的是,当新华社记者追问乾安县委政法委书记高晓天“为什么没有干部帮助抢救生命”时,他竟然回答说“事件发生时间比较晚,当时县政府工作人员可能已经下班了。”才下午3点多钟就下班了,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康德早就说过,这世界上深深震撼我们心灵的,一个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也正因为如此,见义勇为一直都被人们所赞颂和效仿。见死不救,恰好是见义勇为的反义词,它反映的是人类起码的同情心的丧失。同情心是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一个人越少同情心就越像一头动物,并且越少真正地接触人类生活。不仅如此,缺乏起码的同情心还是一种精神失常的状态,麻木不仁而且审美变态。见死不救除了应受到道德的软约束之外,更应该受到法律的硬约束。为此,许多国家法律中都设置有“见死不救”的罪名,我国法律中却一直没有相关的规定。
笔者希望我国也能早日设置“见死不救罪”,而且建议对政府干部见死不救应该从重处罚。(作者: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