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费上调 居民用水每吨调高0.2元 从6月1日开始,长沙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居民通过并入自来水价格的污水处理费以及使用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从0.2元/吨调整为0.4元/吨。尽管长沙市自来水的价格并未调高,但市民每多使用一吨自来水,必须多交0.2元的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为何调高 目前长沙市共由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32万吨/日,其中第一污水处理厂18万吨/日,第二污水处理厂14万吨/日。从2002年12月1日长沙市向全社会开征污水处理费(0.2元/吨)以来,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紧张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目前两座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预计今年处理污水达1.1亿吨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41.1%,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较2000年提高了近一倍,处理后的水质完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多,污水排放量也在急剧增多。据统计,长沙日均产生80万吨以上的污水,现有的污水处理能力已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湘江水污染形式严峻,尤其是遇到去年持续高温干旱、湘江水位降至历史最低点的情况,湘江水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因此加达污水处理设施的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国务院“至2005年,50万人口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至2010年,省会城市不低于70%”的目标,长沙市政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预期目标中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率2005年要达到60%,2014年达到85%,2020年要达到90%的目标。通过一年多的资源整合,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在原长沙市排水规划的基础上确定了在近5年开工建设5座污水处理厂的规划,预计总投资将超过36亿元。5座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沙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124万吨/日以上。按长沙市给水专业规划,2010年城市用水量约172万吨/日,长沙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75%左右,这将极大地改善湘江的水源水质。 尽管目前有关部门制定了宏伟的规划,也明确了当务之急,然而目前最大的瓶颈却是资金问题。据了解,目前维持现有两座污水厂的满负荷运行和“一污”还本付息需运行经费约9326万元,新建5座新厂及其截污干管、污水提升泵站约需36亿元以上的资金,这笔巨额资金单靠政府的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据统计,2003年长沙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仅5026万元,只有两个厂运行和“一污”扩建工程还本付息经费的一半,很显然目前征收的污水处理费难以承担巨额的新厂建设资金。所以省政府明确了“分步实施,三年到位”的开征原则,努力改变湖南全省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全国的局面。就全国而言,长沙市开征污水处理费的情况是一是时间迟,到2002年12月之前,全国省会城市只有长沙和拉萨没有向全社会征收污水处理费;二是标准低,即便从今年6月1日起调至0.4元/吨,按照省政府“三年到位”的原则明年再调至0.6元/吨,仍低于全国较低水平。而目前江浙一带很多城市多在1元/吨以上,较多省会城市不但分类征收而且都在0.7元/吨以上。由于这些因素以致造成长沙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泵站配套工程历史欠帐多、建设迟缓,形成市场化发展的桎梏较大。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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