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李薇薇)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占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的发展,并为此采取了多项措施。
记者日前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这也是我国第二次颁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明确了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的目标和任务。
为了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力度,我国政府不断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目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已从29个增加到32个,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各省妇儿工委办专职干部为108名,比2000年增加了24名;专项经费共计1506.7万元,比2001年增加了429万元。政府统筹,部门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国家在财政预算中不断增加了对儿童教育和卫生事业的投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00年的2562.61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3057.01亿元,增长了19.2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2.87%增加到2001年的3.19%。2002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99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2%,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局面得到了很大改善。国家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5.33%上升到2001年的5.37%,政府预算卫生经费支出从2000年的709.5亿元上升到800.6亿元,增长了12.84%。
除此之外,国家还把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对艾滋病人及相关高危人群实行“四免一关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九亿农民健康行动、减少出生缺陷、改水改厕等项目,逐步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