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张宗堂)在超市购物时东西被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但当东西被偷的时候,超市工作人员知道了却无动于衷,你又有什么感觉呢?北京的李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情况,她气愤地对记者说:“如果说超市不知道顾客在购物时被偷,我也就认了,但是超市工作人员在得知顾客被偷时却无动于衷,真让人心寒。”
30日下午5时左右,家住北京朝阳区甜水园北里的李女士到就近的某超市购物,在选购了几件物品后,李女士感觉自己的手提包被动了一下,她赶快看了看包,发现新买的松下G51手机不见了。
“以前听别人说到超市购物的顾客经常有被盗的情况,没想到这事还真落到了自己头上。”李女士说她无心再购物,赶紧到收银台结了账,就去找超市的保安反映情况,“告诉保安的目的是想让他们知道这样的情况,希望他们以后能够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并没有想着要把手机找回来。”就在这时,旁边一位穿黄色衣服的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说刚才就听说有人看到一个穿黑色背心的男子偷了一个女士的手机。听了这话,李女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便问他们为什么知道有顾客被偷还不采取措施呢?没想到保安的回答着实让她吃了一惊:“已经有十几个顾客反映说丢了手机,但我们也没有办法,你去前台登记一下吧。”听了这话,李女士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听说有顾客被偷了东西,这些保安和工作人员却像没事一样,那要这些人是干什么的啊?”李女士非常气愤。
31日下午,记者打电话到这个超市询问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说,在超市被偷这种情况太多了,最好的办法是报警,我们超市没有什么办法,“这属于社会治安问题”。
北京市乾理律师事务所的刘自海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超市有义务保护消费者在购物时的财产安全,而受到权益损害的消费者也有向提供服务的超市提出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如果是超市的工作人员在知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不予以采取相应措施,那就太不应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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