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云南省交通厅获悉,从6月1日开始,全省交通行业将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此次检查范围涉及重点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及一些消防设施的配备等。
据了解,公路运输方面,将对车辆维护保养和例保情况,高快客车(含依维柯)配备“黑匣子”制止超速情况,驾驶员资质和证照,夜班客车双驾驶员的配备,制止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危禁物品进站上车的进、出站检查。水路运输方面,检查船员适任、船舶适航和消防救生设施适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情况,乡镇船舶四级安全责任制和渡口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雷雨、暴风、洪水时段航道、渡口的通航管理情况;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方面,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和车辆、爆炸物品的管理,桥梁、隧道、高边坡安全防护,地质灾害严重和潮湿多雾路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坍塌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加强巡查和监测,防止洪水、坍塌、泥石流危害道路、人员、物资、设施的预防措施落实情况;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管理,消防设施的配备,雨季公务用车安全,学校宾馆、饭店的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救生通道及电梯安全和用电(电器)安全,煤气、液化气使用,人员、房屋、设施、物资防暴雨、防雷电措施。
在检查过程中,对各重点单位、部位、地段、岗位和作业点要仔细检查。对原已查出的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要追究其整改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责任人,要予以纠正和按职权处罚。
温蓉(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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