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5月30日电(记者吕诺)实行“一费制”后,如何保证学校收费全部用于学校?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强调,学校的杂费、住宿费收入要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部门要将收费收入及时、足额拨付给学校,确保学校教学和其他办学活动正常进行。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部门存在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致使一些学校运转困难和学生用书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为确保“一费制”收费中的杂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再次重申:杂费、住宿费收入不得用于平衡政府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调、挤占。“一费制”中的课本和作业本费属代收费,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他说,杂费收入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不能用于基建开支。收取的课本、作业本费必须直接用于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和作业本,任何单位都不得将该费用挪作他用。截留、挪用、平调、挤占学校“一费制”收费资金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对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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