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网乌鲁木齐5月31日消息5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宣布从即日起,对出口的焦炭及半焦炭、炼焦煤,一律停止增值税、出口退税。这一措施被视为中国进一步削减焦炭出口的又一重要举措。据悉,该政策对以内贸为主的新疆企业影响不大。
据都市消费晨报报道,新疆焦炭产量的90%以上为新疆本地企业供给。
而来自乌鲁木齐海关的资料显示,新疆企业在焦炭出口价格飙升的同时,出口量却相对有所下降。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阿拉山口口岸焦炭出口量仅为7.199万吨,同比只增长了4%,而2003年仅阿拉山口出口焦炭共计28.1万吨,贸易额1440万美元。另一方面,近期阿拉山口口岸焦炭价格已由每吨75美元上涨至150美元,涨幅达100%,创下历史新高。
乌鲁木齐海关分析人士彭燕认为,从今年1月1日起,焦炭被列为国家重点管理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而这导致哈萨克斯坦等国市场焦炭供不应求,从而出口价格迅速攀升。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路芳表示,目前,该企业的焦煤产品在国内一直供不应求,在服从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自然是尽量先满足新疆乃至国内的企业需求,而国家叫停焦炭出口退税,对企业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像八钢等重点钢铁企业肯定是我们服务的首要对象,在满足他们之后,我们才会考虑出口的事情。”路芳这样说道。
外经贸厅有关人士表示,目前中国内地焦炭供给减少,造成了各品种焦炭价格节节上升,甚至出现了有价无货的现象,随着中国新的一轮经济增长波峰的到来,钢铁需求量大幅增加,焦炭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加。
2003年,中国内地的炼焦企业已经被迫以高昂的价格进口了200多万吨用于炼焦的原煤,而2004年中国需进口焦煤800万吨左右。
在这种情况下,限制焦炭出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国内地焦炭供应紧张的局面。由于新疆焦煤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用于满足本地和中国内地企业的需要,所以对于新疆焦煤生产企业来说,出口退税的紧急叫停应该没有多大影响。(编辑: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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