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今天上午10时,共有1615位网民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对《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认定责任成为市民最关注的话题。据了解,相关部门将根据此次意见征集活动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做出相应的调整与完善。
《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损失超过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减轻赔偿责任后,实际承担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60%。但是,在高速公路和全封闭的机动车道可以低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60%。司机孙国军认为,该条文把道义强作法律,伤害了司机及乘客的利益,这种观点在发表意见的市民中占主导地位。一位市民提出,假如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封闭道路上,因为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导致机动车内的司机或乘客出现伤亡,行人要不要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的不对等性引起了许多市民的不满。
在意见中占第二、三位的,分别是“新手靠右侧车道行驶”和禁止骑车带孩子上路的规定。另外还有不少年轻人留言表示,轮滑与滑板是一项大众体育运动,应该规范轮滑和滑板上路,而不是禁止。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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