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解放军画报社退休记者孟昭瑞将人民出版社、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告上法庭。今天二中院作出判决,人民出版社应停止在其出版、发行的《抗美援朝战争》一书中使用9幅涉案摄影作品。
2003年8月孟昭瑞发现,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的《抗美援朝战争》一书中,使用了自己在抗美援朝期间作为随军记者拍摄的9幅摄影作品,但均未标明作者姓名。孟昭瑞认为人民出版社侵犯了自己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但人民出版社认为,涉案9幅摄影作品为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归属解放军画报社;《抗美援朝战争》一书由军事博物馆署名并承担责任的作品,自己出版该书有军事博物馆的合法授权,并与军事博物馆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自己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自己出版涉案图书没有赢利。军事博物馆也称,涉案9幅照片系自己从解放军画报社取得,而非从孟昭瑞处取得;自己出版涉案图书也没有赢利。
法院审理认为,孟昭瑞拍摄的9幅作品属职务作品,其作为该作品的拍摄者依法享有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民出版社侵犯了孟昭瑞对涉案9幅摄影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得报酬权。据此,法院参考相关作品使用的付酬标准,综合考虑被告侵权的方式、范围和主观过错程度及原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于海波 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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