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房产被父打残,为了索赔,自己却钻进了笼子,平空多出个“丈夫”来。今年28岁的江灵(化名)很苦恼———赔偿能不能到位?和假丈夫的“婚姻”出路在哪?
一年前,江灵因房产归属问题与父亲江强(化名)及继母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江灵认为,父亲将以往亲生母亲共同留下的房产卖掉,才盖起了新房,新房自己也应得到一部分。
2003年6月8日,案件诉讼期间,江灵回老家蔡甸区与父亲协商房产一事,之后双方发生争执。父亲江强当着众人踢了江灵一脚,并用木椅向江灵腰部砸去,最后操起铁锹向其头部劈下。经法医鉴定,江灵的第二、三腰椎左侧横突骨折,大、小便失禁,损伤程度为重伤。江灵从此瘫痪在床,靠他人“伺候”过活,6岁的儿子只得交由好心人“代养”。
2003年11月18日,蔡甸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江强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在被父亲打伤后,江灵再次将父亲起诉至法院。当时因瘫痪在床,不能亲自上法庭,后被告知“只有直系亲属才能委托代理”,迫于无奈,江灵在父亲授意下和表哥拿证“假结婚”。
今年2月,二人去沙洋看望了父亲。父亲这才道出实情:“当初让你办理假结婚,只是认为会减少对你的赔偿……”
江灵多了个“丈夫”不说,连赔偿也无法兑现,因为她手上的《民事裁定书》上写着———“被执行人现在服刑,无法履行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就当父亲江强无法履行赔付时,她向法院提起分房产,结果因“种种房产问题”,她被迫向法院提起查封房产,以维护权益。(记者周媛)
【拍案说法】
面对江灵现在的处境,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指出,现有两种方法可缓解江灵的困难。
一、向法院提出申请,将现有的一处房产出租,租金可用来抵父亲的赔偿,缓解江灵及儿子的生活困难。
二、以拍卖的形式将现有房产拍卖,再将拍卖款进行分割,江灵取得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用于抵扣父亲的赔偿额。
江灵只需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证明该房产合法,即在土地规划部门取得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即可拍卖。
至于“假结婚”,并不会引起对赔偿多少的认定。若担心此关系影响到自身房产的分割,可申请有关部门注销,但需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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