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性补贴上涨社险补贴增医保李茜冯兆君
新报讯【记者李茜通讯员冯兆君】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2.1万个,招聘劳动保障协管员4800名,对大龄困难群体实施了有效就业援助。为稳定劳动保障协管员队伍,更好发挥协管员作用,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就确保协管员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及时发放制定新的规范。
提高协管员工资补贴标准
市再就业资金对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工资性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提高到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从每个劳动保障协管员上岗之日起执行。今年7月1日前,执行新标准与原标准差额部分的补贴资金从市再就业资金中列支,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一次性拨付。由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发放。
从今年第三季度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按照新标准对区县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建立劳动保障协管员采集就业岗位信息和推荐就业成功的奖励制度,奖励资金从区县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增加医疗保险补贴
劳动保障协管员社会保险补贴由养老、失业两项增加到养老、失业及医疗三项补贴。补贴标准为:单位应该缴纳的养老与失业保险部分;医疗保险的补贴部分按本市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确定的基数和比例计算(6.3%)。
医疗保险补贴自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各区县劳动保障中心将建立劳动保障协管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专门账号,为符合条件的协管员办理补贴手续,接续社会保险。因各种原因未能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协管员,须提供写明不转原因并签署个人意见的书面材料,交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备查。
统筹规划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已向社会做出承诺:“4050”下岗失业人员。只要本人同意,原则上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因此今年要多渠道开发岗位,组建多门类公益性再就业公司,为“4050”人员提供更多的公益性岗位。为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各区县财政资金周转压力,从2004年二季度开始,应由市财政承担的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资金,由后付制改为按照上季度末各区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数量预拨当季度转移支付资金,年终进行结算的方式。要求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按时领到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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