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眼中,面子,不仅仅是指尊严和形象,更多的是指能够比较得当地遮掩住自己的失误和缺点,从而不致于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面子问题在打假活动中是经常出现的。如在某次打假行动中,当一个单位,一个地方,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被老百姓发现了,举报了,执法人员现场将要执法时,一些政府负责人就开始露面了,说情的说情,讲理由的讲理由。理由也充分得很:假货是外地进来的,在本地打假没收了,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影响招商引资的环境形象;因为经济落后,把这些商品没收了,会给经营者造成损失等等。因此就希望打假缓一缓,曝光也缓一缓。
在一次采访打假活动中,地方政府的态度显得十分暧昧。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外省一家生产这种产品的企业已被当地政府整顿停业。源头既被查处,那么销售点的查处应该没有多大的难度。但是,当有关检查团到该产品在我省的销售点进行查处时,却受到了阻碍。地方政府一再表示,只要产品质量有问题,他们是要坚决查处的,但问题是要先证明这些产品是否合格。用这种偷换概念的方法,给查处活动制造障碍。最后,当地方政府好不容易表态行动,而配合单位却一直不到位,于是这次打假也就不了了之。当地政府的有关单位也希望不要曝光。
有时有的单位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但由于事关各部门间的利益冲突,于是邀请单位就请记者先不要曝光,待请示领导后再报道,曝光也常常是不了了之。
对于打假,新闻媒体的曝光不仅仅是让这些问题被公众社会了解,让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引起关注和采取行动,维护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更关键的是不让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当然,曝光会使一些地方政府的“形象”受损,使一些部门负责人伤了面子,引起上级政府和领导的关注,这样最终会使一些人的“位子”不稳定。因此他们害怕曝光。但是,如果这种面子和体面是以伤害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成本”的话;维护这样的面子,无形中就维护了造假、售假者的利益,无形中使造假者有了一张“保护伞”,归根到底,会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和面子受到严重损害。
这样的“面子”,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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