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1日下午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受省长张中伟的委托,副省长刘晓峰代表省政府作《关于沱江污染事故情况的再次报告》,他代表省政府和省长张中伟,向在沱江污染事故中受灾的群众表示歉意和慰问。
4月13日,刘晓峰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沱江污染事故的有关情况。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污染事故的发生及应急处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查处理以及流域内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经济赔偿等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4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对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5月3日,沱江资中段再度发生水污染事故,造成沱江资中段死鱼4万余公斤,直接经济损失89.7万元。5月11日,眉山市政府对此次事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刘晓峰说,短时间内,我省沱江流域连续两次发生特大和严重水污染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损失惨重,教训深刻,集中暴露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给全省各级政府以深刻的警示。他说,省人大常委会早在1992年和1998年就已分别作出治理沱江、岷江水污染的重大决议,向省政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省政府尽管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治理规划,但多年来未能认真贯彻实施,致使“两江”流域环保工作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以致连续出现污染事故。
在总结两次事故教训时,刘晓峰坦陈,认识不够、监管不力、投入不足、工作不实、执法不严,是目前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刘晓峰透露,省政府已经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其中包括:深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今年重点抓化工、食品、酿造、皮革、印染等5大行业,对省列的52户限期治理的重点污染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流域生活污染治理,对列入“两江”流域规划的22个污水处理厂、31个城市垃圾处理厂(场)建设项目,责成各级政府尽快开工建设;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确保人民饮水安全等等。此外,环保实绩还将被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地方,将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投入方面,省财政在去年预算72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7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两江”流域11个断面监测系统,完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两江”流域11个市州监测站设施,以及岷江、沱江小流域的污染治理;省政府还决定,今年再筹资金5000万元,用于标本兼治和群众饮水安全。
刘晓峰最后表示,各级政府将诚恳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6月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联组审议该份报告。(本报记者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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