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刘浦泉、殷丽娟)记者从3日召开的北京市水价调整听证会上了解到,北京市将对城镇范围内实现集中供水的、可单独按户计量的居民用户试行阶梯式水价,最终实施方案将在听证会后确定。
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把用水划分为几个阶段,每个用水阶段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提交听证会的《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初步方案》,北京市居民用水定额为每月2至3.5立方米。
据北京市节水办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9月对北京城镇居民用水进行的调查,人均实际月用水量分别为3.33和3.84立方米。北京市统计局和市自来水集团对2002年城镇居民用水抽样调查显示,人均实际月用水量分别是2.1和3.1立方米。如果扣除严重超定额用水户的抽样,北京居民人均月用水量应当在3立方米左右。
专家认为,阶梯式水价按人定量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但从目前北京市情况看,按人定量难度较大,不易操作。主要问题是人口变动情况难以掌握,如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问题,房屋出租带来的人口频繁变动问题等等。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实行阶梯水价多采用按户定量方式。
据北京市统计局2002年人口规模抽样调查,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口规模,3口及3口以下户数占总户数的77.7%,4口及4口以下户数占总户数的91.7%。
据2003年北京市节水办对7923户城镇居民家庭用水情况调查,月用水量在12立方米以下的有6031户,占被调查户的76.1%;月用水量超过12立方米、低于16立方米的有998户,占被调查户的12.6%;月用水量超过16立方米的有894户,占被调查户的11.3%。每户月均用水量11.17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在听证会上提供了四种阶梯式水价方案,将按3口人家庭为基数定量或按4口人家庭为基数定量,阶梯式水价价格级差拟采用1:3:5或1:2:5,即第一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第二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的3倍或2倍,第三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的5倍。
据专家分析,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处于第二级的用户,其用水量在第二级部分可节约25%至50%;处于第三级的用户,其用水量在第三级部分可节约50%至75%(完)(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