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日召开的全区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从6月份开始,自治区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配合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整治食品源头污染环节上,自治区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的打假,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进行跟踪督导。
在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上,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严格执行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以及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在整治食品流通环节上,督促企业落实合格品进货查验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在整治食品消费环节上,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在呼和浩特市的学校食堂和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场所,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要达到90%以上,各盟市要确定两家(阿盟一家)重点食品商场(超市),使其90%以上的单位达到散装食品规范的要求。(记者周秀芳)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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